第213章 那是不是应该给我付版权费?(3/3,求推荐票,求月票) (第2/2页)
金科犹豫了一下,决定为杨谦开一点先例,只是这个口子不能太大、太明显。
梦想音乐背后的利益方太多了!
“金导,您看,这也是我不能参加《华语好嗓音》的第二个原因,我已经和戴羽妮,也是我女朋友,两个人一起在魔都开了一家娱乐经纪公司,叫谦语传媒。谦语传媒将会负责打理我们两个所有的演艺工作!”
“虽然是一个刚刚起步的公司,也没有太多的资源,但这毕竟是我们两个自己的公司,所以我是不会改签梦想音乐的!”
杨谦这次很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。
他不相信金科会为了自己,一个还没有百分之百把握拿冠军的小歌手,打破了梦想音乐对《华语好嗓音》总冠军长达十年的垄断!
果然,金科沉默了下来,蒋玉峰和马冬兰不说话,因为他们其实代表的是魔都卫视那边的势力。
金科不一样,虽然他也跟魔都卫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,但终究是没有编制在身,他跟星空制作反而有合同上的合作关系,利益上自然也会为星空制作多考虑一些。
当然,也分什么情况,比如现在,《华语好嗓音》处在危急存亡之际,金科想要保住自己这档节目,保住自己这个总导演的位置,心中的天平就或许会有些许倾斜!
“小杨,你把你第三个原因一起说完吧!还是那句话,事在人为,很多事都是可以谈的!”
金科决定把杨谦的顾虑全部了解清楚,再进行权衡。
“第三个原因是我如果参赛,在比赛中演唱的音乐的版权,是归于节目组,还是归于我?”
杨谦之所以这么问,是因为《华语好嗓音》也是老流氓了!
好多次采用歌手的作品,招呼都不打,就直接侵权使用,就算后面人家歌手出声维权,他们也装聋作哑,不作答复。
不过,金科面对杨谦的问题,稍微有些误解。
“歌曲的版权当然还是属于小杨你的,节目组用到的只是你在节目里演唱的音频……”
金科笑道。
意思是节目组会把比赛中的演唱音频占为己有,这方面的收益自然不用再想了——从之前《华语好嗓音》那些live版本音频的详情里面,可以看得出来制作的唱片公司是梦想音乐!
“live版本的版权属于节目背后的制作公司?以后产生的收益与我无关?”
杨谦反问。
“确实如此,但这不只是我们《华语好嗓音》的做法,所有的综艺节目都是这样,我们也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、物力和宣传资源。”
金科尴尬了。
并不是所有,也有一些综艺节目比较厚道,给予歌手、版权方比较大的尊重。
但利字当头,大多数综艺节目还是强行将live版本的版权收入自己的囊中。
杨谦对金科的解释不置可否,但他提出了另一个角度上的问题:
“既然如此,那节目组用我在节目里演唱的歌曲,是不是应该向我支付歌曲本身的版权费用?”
这一个问题,甚至让蒋玉峰和马冬兰都笑容为之一滞。
他们这会儿才真正地正视起了这个看起来很年轻、没什么经验的年轻人。
这个小杨,是真的不简单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