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49章 炸膛问题 (第2/2页)
李二确定的知道,用这小号的火炮进行杀伤,肯定比需要经年累月苦练的长枪容易多了,换句话说,
火枪虽然打不穿敌军的盔甲,但长枪其实也一样捅不穿,而要用长枪击杀披甲的敌人,那是武艺非凡的少数好手才能做到——实际上便是武艺过人也很难做到,毕竟既然来到战场上,谁手里还能没两把刷子了,所以南北朝几百年军事实践下来,到了隋唐阶段,武将之间流行的已经全是重兵器了,尤其以钝器为主。
而钝器,毕竟不是大多数禁军士卒舞得动的,大多数人也没那个条件练成一身的武艺。
不过因为毕竟天下的军队都差不多,所以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没人特别在意过。不是没人在意过,而是没人特别在意,毕竟这也不会对己方军队造成什么劣势。
但是,现在有了火枪,这就不同了,这玩意要论力贯厚甲,那的确是不太够看。
然而火枪和长枪之不同,却在于这东西,虽然不知道里边门道如何,但杀伤之时,肯定是比长枪更加稳准狠。
换句话说,军中有这玩意,每一个兵卒,甚至哪怕没怎么训练过的,都可以武艺超群个五秒钟!
这短短的瞬间的确算不上太长,而且李二也不得不担忧这东西装填火药和弹丸,这时间对于战场来说,恐怕是长了点。不过话又说回来,即便装填火药和弹丸不易,带上这兵器的禁军,在“武艺高强”这回事上也明显能比别的军队强的多,这怎么说也是个优势。
装填再久,那也比不上敌人的尸首在地上躺的久!
当然,这还不是最关键的,最关键的是这东西,虽然装填火药弹丸很麻烦,可如果是事先筹备起来搞劫营之类的,却就方便许多了——漆黑夜晚之中,大家都是黑灯瞎火突然遭遇。
这种时候,即便对手是百炼精兵,甚至即便谋划不周导致对方对劫营行动有所察觉,但突然之间的遭遇战,一般军队也肯定不是这东西的对手!
劫营这种事,手雷是派不上用场的,因为太容易人员交杂混在一处了,这时候丢手雷伤敌一千自损八百,却就显得并无用处。
但火枪就不一样,这玩意可不会误伤同袍!
这么想着,李二又接着继续翻阅起手中的小册子,而这一翻阅就更加确定了,事情明显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。这火枪不但轻便强大,并且特别适合袭营,或者伏击,同时,
这东西装填火药、弹丸,也没有那么麻烦,因为火药和弹丸是可以事先如同做炸面果子一般一份份的先做好,然后由士卒直接这样携带的。而这么携带的话,也就意味着,
在战阵之中,可以随时重新装填火枪——换言之,火枪激发一次弹丸,压根就不需要如大炮那般又是观描半天,又是传火药又是递弹丸,还要计算距离,计算火药的分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