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一章 认识这个不? (第1/2页)
文瑾喊石榴进来:“去石卫村,把石少主请来。”
这还是文瑾第一次派人来请,石振宗特别高兴,一路脚下生风,没想到却为了一家不相干的人,十分失望。
“振宗,你不觉得,这样的人渣,需要教训一顿吗?”文瑾看到石振宗眼里的亮光一下子熄灭了,便想激起他的正义感,石振宗是最爱打抱不平的。
“你说,怎么教训他?”
“我若出钱买下这家人,这个老孙头必然会将银子带走,这样的人,凭什么得这笔钱?所以,你得帮一下忙了。”
“行,没问题。”
石卫村外,还有逃荒的人,石振宗便用几碗粥,换了他们演了一场戏。
老孙头刚才喝了一碗菜粥,这会儿不那么饿的心慌难忍,但反而更饿了,看到老婆正搂着六岁的小儿子,想到刚才,老婆拼命挡着自己,让大儿子孙冬平把一碗粥喂给了小儿吃,便气儿不打一出来,他伸脚在女人背后踹了一下:“反正养不活了,你还白白浪费粮食,诚心想让我死是不是?你个贱货,我死了,你就可以嫁给隔壁的刘瘸子了。”
女人气得浑身哆嗦:“见过抢东西的,还没见过你这样,抢顶绿帽子往头上扣,我什么时候多看刘瘸子一眼过?”
“那他为何总看你?”
“咱村人谁不那样看我?那是可怜我哩,可怜我遇人不淑,嫁给了一个赖皮。”
“再说一句,看我不打死你。”
“你打吧,不打死我,你就不是爹妈养的,你个畜生,我早就不想活了。”
老孙头反而住了手:“哼,美得你,想一死了之?没那么容易。去,到前面村子,给我讨点吃的来。”
两人正在争执,路上过来一个人,一看就是水凌逃难过来的。
“表哥,我急急忙忙找你来,是前面镇上有人舍粥。”
“真的?”
“哄你做什么,快走,还得排队呢,要是晚了,明天早上可就没得吃了。”
老孙头一骨碌爬起来,跟在那几个人身后走了。
燕平躲在树丛了,看到他爹是身影融入了朦胧夜色,脚步声也听不见了,这才跑出来:“娘,招宝的东家答应买下咱们,我求了她,咱们不要钱,只要给弟弟治好病就行。”
“真的?”
“真的。”
“你哥去前面村里讨饭了,希望能有一口粥,救救你弟弟,刚才他才喝了几口,就让你爹把碗抢走了。”女人叹息了一声,“你弟弟这是饿的,若能吃饱饭,应该慢慢就会好。”
略微等了一会儿,石卫村口跑过来一个人:“娘,粥来了。”
石卫村的人,也是粮食不足,那粥稀得没几粒米,一家人满怀希望,把碗凑到奄奄一息的小男孩嘴边,用勺子慢慢喂了下去。
“娘,我们走吧,最好今晚,咱就签了卖身契,不然,等爹爹明天回来,还不知道会有多麻烦。”
“哦,走吧。”
孙冬平把弟弟小平抱起来,燕平伸手扶着娘,一家人往文瑾的宅子走去。
石振宗和王大山做中人,孙冬平作为代表,把一家人都卖给了文瑾,他不要钱,只想让文瑾帮忙给弟弟请个大夫,治好病。
文瑾看到黄氏怀里的孩子,浑身浮肿,怀疑是蛋白质缺乏造成的,便拿了些黄豆和小米,让石榴熬了一锅粥。饿得久了,一上来还不敢吃太饱,也不能吃太硬不好消化的,粥就是这时候最好的食物。孙家人连着吃了两顿饱饭,便精神起来。
文瑾第二天早上,让石榴冲了鸭蛋茶给孙小平,一连几天,这孩子每天都有三个鸭蛋吃,身上的浮肿慢慢下去,病果然好了许多。
没想到老孙头这一去,就再也没回来,孙家人后来听说,他去了河阳县做工,这才放下心来。三年后,朝廷在河阳苏家湾发现有人盗采煤炭,派兵围剿,解救出三十多个已经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的窑工,据他们说,到了那里的人,没人能活过一年,陵水县逃荒的人,死在这里的,没有一万,也有八千,那老孙头,估计就在里面。
无论石卫村,还是东社村的人,有良心的,都承认文瑾是个好主子,来求她想卖身为奴的越来越多,文瑾便跟雇工一样,让这些人先干几天活儿供自己观察,最后挑了些利落能干的,签了卖身契。
再说津河旧道,不光是水凌有灾,其它的几个县,出来讨饭的也不少,文瑾趁机买了木料,不仅扩建了饲养场,还在自己的院子北边,建起一个大院子,给长工住。
出来逃荒要饭的人,能吃顿饱饭就不错了,也不指望能赚到工钱,文瑾这边吃的好,他们便毫无怨言,干活也十分卖力。
一个月时间,这些活儿便全部完工,泥瓦匠还按文瑾的指导,给每个屋子砌了炕。
大山上多的是柴禾,文瑾为了下人早日搬过去,便让他们烧炕,希望能早些让房子干燥起来。
没想到这些匠人中,有脑子活络的,他们拿了工钱离开后,便打出盘炕的招牌,到处寻活儿。梁中省以前没这么冷的,北方的火炕就没传过来,在听了泥水匠的介绍,好些人家,尤其是老人,都愿意砌个炕,抵御冬天的严寒。
一场灾难,竟然还起到这样的作用,也是让人始料未及。
梁中省的布政使把灾情报给了朝廷,就在灾民实在忍无可忍时,朝廷赈灾的钦差来了,山阳县因为没有多少灾民,便没有救济粮,那些灾民听说家乡的事情,都急急忙忙回去了,这边终于安宁下来。
文瑾把自己买来的下人召集起来:“你们若是后悔,想要回家乡,归还我的银子,我就还了你们的卖身契,县衙那边的过户,也绝对不会故意刁难。”
没有一个人提出离开的,他们回去,依然要面对荒芜的土地,依然得在青黄不接时挨饿受困,文瑾这里能让他们衣食无忧,只需要埋头好好干活就是,淳朴的庄稼人,并没有感受到卖身为奴的不便,自然不愿意离开。
文瑾十分珍惜得来不易的“家人”,一面严格要求,一面又关怀备至,下人们对她,也是越来越好。
夏至到了,王明山又要去打理生漆铺子,文瑾见刘三景老实肯干,做庄稼活也是一把好手,便让他带头在地里干活。
孙冬平兄弟几个,明显比别的孩子机灵,文瑾观察了一段时间,觉得这两个大的,心中有一股子侠气,出门时便带着他俩和石榴,着意培养,果然没有辜负期望,两个月下来,他们先是对文瑾崇拜不已,后来,便死心塌地的听从文瑾调遣,就连想法,也是一切以文瑾为先。
文瑾适时安排他们,跟着石振宗学几招拳脚。她作为女子,身体条件有限,练的防身术,能够对付一般的男子,但想要和练过两下子的男子对垒,还是有些不足,她希望能给自己培养两个保镖,而孙冬平和孙燕平,便是两个好苗子。
转眼间,八月十五快到了,文瑾的从山里移栽的十几棵猕猴桃,挂满累累硕果,第一批猕猴桃已经成熟了。尽管没能和省城最大的商家搭上线,但文瑾最后还是找到了几个专卖水果的小贩,只有千把斤,文瑾还想晒点果干,再做点果酱,可卖的鲜果也不过几百斤,有这些人也就够了。
当然,光是要培养省城的水果市场还不够,文瑾也不能放过县城和府城这眼皮下的市场。这天,她把冬平兄弟叫进来:“派你们三个卖水果,敢不敢去?”
“敢!”小平经过几个月的调养,早就活蹦乱跳了,他是三兄弟里最活泼的,长相也很可爱。
“小平,你出门在外,一定要听话,不许单独走,小心碰上拍花儿的人贩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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