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卷谁的大业第三十章草原来讯 (第1/2页)
听到秦琼说没兴趣,程咬金差点要跳起来,用手挥舞着手中的双把宣花斧:“表哥,你怎么会没兴趣,你每天练武干什么,难怪你愿意一生都做一个小捕快,那个说书先生不是说马上封……什么猴,奇怪,到底是封什么猴?”
程咬金虽然只有十五岁,只是比起秦琼还要高一头,皮肤黝黑,提着数十斤重的宣花斧毫不费力,尽管秦琼武艺高强,但看着程咬金舞动着两把斧头的样子,真怕他一不小心砸向自己,纠正道:“好了,是马上觅封侯,不是封什么侯。”
程咬金大大咧咧的道:“不管是封什么侯了,反正我听说这个侯比县令高多了,你不想,我可想,若是我能封到侯,不但不会饿饭,而且还有肉吃,娘也可以享福,表哥,我求求你了,你就带我去吧。”
程咬金和秦琼两人都是从小丧父,由寡母养大,秦琼的家境还好些,父亲以前是北齐将军,多少留下一点积蓄,程咬金家中却是一贫如洗,他从小饭量就特别大,一个人比几个壮年小伙子还能吃,程母单凭一己之力,哪供应得起他的饭量,因此程咬金小时候没少饿饭,自从秦琼家搬过来后,时不时对程母接济,加上程咬金稍大一点就知道自己上山砍柴贩卖,他才能每天吃上饱饭,不过,还是对肉食特别馋嘴,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天天吃上肉,听过几回评书后,做梦都想能当兵打仗,最后做大官,顿顿吃肉。
秦琼是官宦子弟出身,他的父亲死于周灭齐的战争中。当时秦琼还小,几乎没什么记忆,只是时时受到母亲的告诫,知道官场险恶,远非程咬金想的那样简单,他的父亲虽然在齐国灭亡时死于非命,却和现在地隋朝没有什么关系。秦琼在衙门做事,每天接触的便是大隋如何如何强大的言语,加上自己一身武艺,自然不免会有建功立业的心思,刚才下意识的拒绝表弟的提议,只是受母亲平常的教导所影响。听到程咬金地怂恿,也不由心动起来。
“表弟,若是我们都去投军,那你我的母亲大人怎么办?”
“啊。”程咬金懊恼的拍了拍脑袋,他性子虽粗,却是事母甚孝,自然不放心老母一人在家。只是要让他放弃投军却是万分不舍。挠了挠脑袋才道:“我这几年砍柴积攒了一贯多铜钱,只能将这点钱留给老母,好在表嫂贤惠,不如两家人凑在一起,只是要辛苦表嫂了。”
秦琼已娶妻贾氏,贾氏确实算得上温柔贤惠,是难得的好妻子,只要留下足够的钱财,养活两家老人应当不成问题。秦琼作了十多年捕快,一直少有花销,留下了三十多贯钱财,若是节俭着用,够两家人用上五六年左右。何况家中还有不少以前父亲做官时留下的值钱东西。实在不行,变买之后总能渡过去。
“好吧。不过,此事我要向母亲大人汇报,母亲同意了才能投军。”
程咬金顿时眉开眼笑:“当然,当然,我也要母亲同意才行,表哥,你等着,我马上就回去。”
说完,程咬金生怕耽搁了时间,提着两只大斧,一溜烟地跑回家中,秦琼笑着摇了摇头,收起手中的金锏,向母亲的房间走去。
“什么,你要去投军?”对于秦琼的话,秦母显得非常震惊:“你难道忘了你父亲是怎么死的?”
“母亲大人,孩儿没忘,将军难免阵上亡,只是孩儿有下情容禀,书上说功名但在马上取,孩儿不愿就这么庸庸碌碌过完一生,若是真有那么一天,母亲,这也是孩儿的选择,只是母亲面前只能恕孩儿不孝了。”
秦母沉默了半天才叹了一口气:“也罢,你已经过了三十岁,母亲不能限制你一辈子,既然你想去就去吧。”
听到母亲同意,秦琼又是欣喜又是不舍,眼睛红了起来,在地上咚咚的连磕了几个响头,哽咽地道:“多谢母亲,秀英,以后照顾母亲地责任就要落到你头上了,还有姑母也不要忘了照顾。”
贾秀英对丈夫的投军却是心中支持,重重的点了一下头:“郎君放心,妾身在家中必定会照顾好母亲和姑母,决不拖累郎君……”
说着说着,贾秀英的眼睛也忍不住红了起来,丈夫虽然武艺高强,在东阿县内无人是对手,只是天下何其之大,不知又有多少英雄好汉,战场上刀箭无眼,万一出事又如何是好?
即然母亲和妻子都同意,秦琼就不再婆婆妈妈,马上出门直接找出东阿县令,让其在朝庭的征诏令上加上自己的名字。
东阿只算一个中县,在册的府兵有六百多人,朝庭征诏的各额为四百人,比例算是高了,接到朝庭的诏令,县令还头痛一下子要出动这么多府兵会不会有人贪生怕死,逃避兵役,没想到不到半天,县衙就达到了一百多人,其他人也陆续赶来,按这个速度,最多三天,整个县地府兵征诏任务就能完成。
尽管不缺府兵,对于秦琼的要求县令还是一口答应,马上指派衙役为秦琼办理了府兵登记在册的工作,并将秦琼的名字划入此次征诏的名额中,县令对秦琼地情况熟悉无比,知道秦琼是难得地人才,在东阿县只会埋没,若是本县以后能出一个大将之才,他这个县令绝对可以跟着沾光。
三天后,东阿县府兵就征诏完毕,开始起行,朝庭虽然允许府兵单独出发,但多数人还是选择与熟悉之人结伴而行,或三五人,或十余人骑马出城北行。
秦琼与程咬金还有四名平时相熟的人结成一队,齐郡地处平原,适合养马,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马匹。秦琼身为衙役,也有一匹属于自己地马匹,唯有程咬金却无马可骑,秦琼只得咬了一下牙,当掉了家里的一件东西,花了二十多贯为程咬金买了一匹马骑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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