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章 青苗贷 (第2/2页)
“只好如何?难不成你还向蒋大有家里借粮了?”
“那倒是没有,下官是用了州里面的系省钱粮,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贷给了河阴县的百姓,强令蒋大有一家作保。如今民户逃亡,秋后还债都着落在蒋家身上,如果现在办了他,下官委实不知道秋后该怎么办?系省钱物,等到转运使查到孟州,我如何交待?这之间的利害关系,待制自然心中清楚。”
徐平听了,微眯双目,心里分析着李参这番话多少是真,多少是假。
常平仓是从唐朝沿袭而来,丰收年份米价低的时候用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籴,灾年粮食缺少的时候以低于市场的价格粜出,用以平稳粮价,所以叫作常平。从性质上来说,徐平前世的国家保护价收粮也是常平仓的变种。
这自然是一项德政,但由于属于地方官掌管,而且又没有严格的管理章程,管理水平各地便参差不齐。一任官走了另一任官来,善于积攒的官员费尽心机用尽手段把仓库填满,下任官员挥霍起来却很容易,再攒却就难了。日积月累,这仓里的粮食便就越来越少,再加上近些年偶有地方用兵钱粮少了也从常平仓挪用,在很多地方常平仓便成了一座空仓,再也起不到原来设立时赋予的作用。
地方官手里没有了这一大项自己掌管的钱粮,就很难在地方做什么大事。虽然州里都有军资库,里面积攒的钱粮不少,但名义上那是属于中央,属于三司的,称作系省钱物。以三司的强势,哪个地方官不经过三司批准,动了这些东西吃不了兜着走。
李参的意思很清楚,因为救灾,而他能够动用的常平仓里没有余粮,便挪用了属于三司的系省钱物,借给了受灾百姓。要想不被三司追究,那便要在转运使巡查到孟州查账之前把这空缺补上,不然的话,三司不会有耐心听他一个通判分说。
这道理也讲得通,至于让蒋大有家作保,那就是必然的了。这满县只有他一家有偿债的能力,没有他作保,借出去就不可能收回来了。而蒋家派人出去追捕逃亡便也就有了理由,不把人追回来,蒋大有家要帮着他们还账。
睁开眼睛,徐平问李参:“官营借贷,这可不是什么好事,你以什么名头?”
李参苦笑道:“哪里有什么名头?因为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贷出去,以民户地里的青苗作抵押,下官便称作青苗贷。本来对民户是好事情,可今年不同于以往,遭灾之后地里的青苗化作乌有,铁定是收不回来了,只有着落在保户身上。”
“青苗贷?青苗贷!——这这样做不是第一年了?”
“也是到了孟州任职没有办法,这里临近黄河,几乎年年有水灾,一旦没了水灾那旱灾就严重了。年年有灾,只好用这办法积聚救灾的钱粮。”
徐平闭上眼睛,想着李参说的事情。若是没有记错,这不就是自己前世学过的王安石变法里的“青苗法”?虽然知道“青苗法”不是王安石平空想出来的,而是从以前官员的实际行动总结出来,却没想到第一个做的竟是眼前的这个孟州通判李参。
虽然一般的说法都是因为“青苗法”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的高利贷利益,而最后被他们反对破坏而失败,前世在农村待过的徐平却知道不仅仅是这样。
小额贷款,特别是针对分散的农民的小额贷款成本极高,实际上不要说针对的是一家一户的农民,就是对小企业银行也不愿意放贷,因为这些贷款相比起大客户来说成本太高了,很行几乎肯定要亏本。
“青苗贷?我问你,百姓秋后还钱粮你收几分利息?”
“下官也不敢违法乱纪,只收两成。”
“两成?”徐平笑着摇头。
李参心里一紧,急忙问道:“待制莫非认为利息太高?”
“不是。”徐平只是摇头。
两成?在他前世,年利百分之三十的农村小额贷款都做不下去。这个年代,两成的利息肯定是亏本的,当然官府不会亏本,所以要找保户,要找蒋大有。历史上“青苗法”一推向全国,利息立刻翻番到四成,就这还要刻剥民户,才能保证此法的推行朝廷才有正收益。两成利息的“青苗贷”,开玩笑吗?李参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。
这不是人的问题,而是这个年代,面对农村的小额贷款的成本就在那里。这些官员没有成本核算的概念,自然就该吃这个亏。这个年代的通病,官员都喜欢拍脑袋决策,说起来还都头头是道,实际上是行不通的。(未完待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