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7章 原则 (第1/2页)
公元1844年,英国北部开夏郡的小镇罗虚代尔,一次纺织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罢工失败后,二十八个工人为了自救,组成了一个消费合作社,取名为罗虚代尔公平先锋消费合作社。这不是世界上的第一个合作社,但却是第一个确立了后来的合作社原则的合作社。后来的合作社大多以此为发端,并把合作社的组织原则称为“罗虚代尔原则”。从那之后,各种各样的合作社迅速在全世界遍地开花。
作为经常跟农村的各种农机合作社、经济作物种植合作社打交道的基层人员,徐平曾经受过合作社理论和历史的培训,这些内容大多还能记得。
徐平前世,世界上最大的三个合作社组织,第一的印度全国合作社联盟有一亿七千万人,第二的中国供销合作总社有一亿六千万人,第三的美国全国合作社商业协会有一亿五千万人。两个人口最多的国家,一个商业经济最发达的国家,占了前三名。
这是没有办法的事,小农业生产者和小手工业者天生在商业大潮面前显得太过脆弱,不让他们通过这种形式自保,他们就要拿起武器来争取自己生存的权利。
有前一世的知识,徐平必然要针对商品经济的冲击采取必要的措施,不然就是不负责任的,会好心办坏事,搞不好还会成为这个世界的恶魔。
如同公司是为商业资本量身定做的一样,合作社就是为小生产者量身定做的,只有这两者协调发展,才能把商业经济对社会的破坏减到最小。徐平开了一个闸门,引出了商品经济的洪水,便就要再筑一道堤坝,让洪水不要到处肆虐。
前世自发组织起来的合作社,大多都是消费合作社,穷人团结起来共渡难关。后来消费合作社慢慢向生产经营型合作社演化,美国的供销合作社,德国的信用合作社都是这其中的典型。而亚洲的合作社,包括中国在内,都更加具有官方的色彩。
徐平现在要做,自然是从生产型的合作社入手,一个是童七郎的窑场,另一个则是蒋大有家的租户。让那些雇工和农户组织起来,抵抗不知预知的风险。
夜色已经深了,凉风从窗户吹进来,带走了一天的炎热。
徐平提起笔来,写了给赵諴的回信。建议他不管是对小铁钱,还是民间贸易的繁荣都采取谨慎的态度,宁可慢一点等一等,不要惹出乱子,留下后患。特别是要留意偏远的山区农村,眼睛不要只盯着州城县城,乱子总是从不关注的角落先起来的。
写罢回信,徐平还觉得意犹未尽,重摊开一张纸,开始列合作社的原则。
大略说起来,合作社与公司等商业组织区分开来大致的原则无非几条。第一是自愿的原则,入社自愿,不允许设置门槛,不能够成为任何人把持盈利的工具。退社自由,不能用任何借口阻止参社的人退社。第二是平等和民主的原则,参社成员的地位平等,管理起来一人一票,不得用入股资金、能力高低以及入社时间等等理由制造事实上的不平等,权利不能用任何理由向少数人集中。第三是合作社收入的分配方式要合理,不能按股金分配,也不能按劳分配,尽量地遵循公平的原则。合作社本就是互助合作的组织,不能用来体现收入差距,而应该尽量体现互助的性质。历史上的消费合作社是按照成员的交易额分配盈余的,后来的各种合作社分配形式则更加复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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