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九色九色 (第2/2页)
他梦到了一个少年。
皮肤如浸泡在水中的白纸,半透明地放射暗光。闭着眼,嘴角却微微翘起,似睡非睡,似笑非笑,宛如在漫长地深思。茂密的长发集中在头顶,变成一个冲天发髻,金色绢布包裹。
少年睁开眼,露出一双清澈的眸子,乌黑的眼球与瞳孔,直勾勾盯着秦北洋的双眼。
“劝君善待九色也。”
刚发育的男孩细嫩嗓音。奇怪的方言,不晓得是广东还是福建?绝非北京话、天津话或山东话。那少年根本就没开口,一对鲜艳嘴唇紧闭——难道是“腹语”神技?不,这声音没有经过耳朵,直接穿头皮,进入秦北洋的大脑。
“你是谁?”
秦北洋大声叫喊,梦醒了。
又一阵燥热扑面而来,连带某种窸窸窣窣的声音。转瞬睁开眼皮,月光从狭窄的窗格射入,照亮绿幽幽的目光。
秦北洋睁开眼睛。
第一反应,是回到了太行山,野狼环伺的山谷中,这些并不友好的动物,要来咬断他的喉咙复仇了。
它跳上床,嘴巴拱到他的脖子上。半梦半醒,秦北洋无力反抗。还好喉咙没被咬断,这怪物不是来取自己性命的,似乎是来跟他玩耍的?
哪里来的大狗?
毛色红白相间,唯独吻部深色。有点像大狮子头的藏獒,尤其那火红的鬃毛。又像一头壮硕的中华松狮犬。它的动作灵活,双眼发出琉璃色目光,好似欧阳安娜的眼眸。
这双兽的眼睛,默默看着秦北洋,看着他的双眼、鼻梁、嘴角还有下巴,听着他疲倦时的喘息,闻着他挥汗如雨时的体味。
它的主人,如果没有不幸夭亡,而是长大到十七岁,必然也是这副模样,同样的体格、同样的眼神、同样的气息,甚至同样的嗓音。当他修复九色的外壳,仿佛有种地宫深处的力量,来自金井之下,源源不断,通过这双少年的手掌,传递到幼兽的体内,让镇墓兽的心脏恢复跳动。像给冰天雪地赤身裸体的人盖上棉被,给戈壁大漠行将渴死的人喝一整皮囊甘泉。
它的脚步轻盈,因为脚底长出了肉垫,像穿了一层厚厚的袜子。它的视觉、嗅觉、听觉、味觉、触觉五感全都恢复了。第六感,也如雨后根须迅速生长蔓延。
中元节的一轮圆月,隔着高窄的窗户,刺到九色头顶。秦北洋把手埋入“大狗”脖子上的鬃毛,隐隐摸出一对折叠收缩的鹿角。
秦北洋让这头小镇墓兽起死回生了!
“君,便是九色?”
听着他的提问,九色默默颔首,却得寸进尺,将秦北洋压在身下。
它看到少年的胸口,挂着一枚出自昆仑山的鲜血暖玉,如假包换——十七年前,九色在地宫深处送给他的见面礼,就像中国人给新生儿送的小金锁、小金脚丫子。
秦北洋露出光滑的后脖子,月光照出一对赤色鹿角形状胎记,沿两侧耳后根,烈焰冲天。
十七年不见,这个生在秋风白鹿原,唐朝小皇子的棺椁上,差点早产夭折的小婴儿,已长成器宇轩昂的少年。
忽然,九色张开嘴巴,吐出一枚冰冷的玉指环。
秦北洋接在手里,借着月光仔细端详。指环的洞眼有点小,他套到自己左手小拇指上,果然严丝合缝,仿佛量身定制。再看这玉指环,似跟自己胸前的暖血玉是一对儿。必是幼麒麟镇墓兽从唐朝地宫带出来的,墓主人生前常用之物。从白鹿原大墓被挖之日起,玉指环已在九色口中藏了两个多月。
只是墓主人不见了……